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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
副主席 周延礼
(2006年10月18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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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成立十周年庆典活动上的讲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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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来宾、朋友们、同志们:
大家好!
今天,我们在这里欢聚一堂,庆祝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十周年,我谨代表中国保监会表示最热烈的祝贺!
十年来,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,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锐意进取,积极改革,不断提升技术系统,完善运行规则,拓展服务范围,健全服务功能,改善服务水平,通过做好债券登记与结算,加强后台服务与监测,配合市场发展与创新,提高了运行效率,为促进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健康发展,防范金融风险,维护国家信用、社会信用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,促进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市场监督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这十年,既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健康成长的十年,也是我国债券市场快速发展的十年。目前,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体的多元化、分层次的债券市场体系初步形成,已成为国家和企业筹集社会资金、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、投资者实现财富管理的重要场所,为深化金融改革、改善宏观调控、发展直接融资、优化资金配置、支持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,对创新金融交易工具,拓宽企业和金融机构投融资渠道,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,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具有重要意义。
十六大以来,随着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发展,保险资金累积规模不断扩大,保险资金参与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,实现了保险市场与债券市场的良性互动发展。截止2006年8月底,保险资产和资金运用余额分别达到1.76万亿和1.59万亿元,比年初增长14.9%和12.9%。各类债券已成为保险资产配置中最主要的金融工具,投资规模由2001年的1053亿元升至8777亿元,增长了近8倍,其中持有国债、金融债余额分别达到3674亿元和2416亿元。债券资产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比重,由2001年的28.4%增至目前的55.2%,上升26.8个百分点,年均增长4.5个百分点。债券市场已经成为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重要来源。随着保险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,保险机构对各类债券的需求将不断增加,保险市场与债券市场相互依存的互动关系将进一步增强。
为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债券市场交易,分散投资风险,实现长期稳定收益,近几年来,保监会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引导和规范保险机构债券投资行为,支持和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。2003年,保监会颁布《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》,允许保险公司自主选择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行,且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机构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;2004年,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央行票据、银行次级债、可转换公司债券等,进一步放宽债券投资范围,增加了投资品种;2005年,又出台了《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》,系统完整地规范了债券投资行为,明确债券及其发行人资质条件,实行债券投资比例差别控制,标志着保险机构的债券投资发展进入新阶段。此外,保监会正在研究制定《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》,将从建立保险机构内部信用评级系统的角度,提高保险机构债券投资的风险甄别能力、评估能力和判断能力,有效防范投资风险,促进债券投资业务健康发展。
目前,保险机构已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,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力不断增强。截止2006年8月底,保险机构已持有企业债、银行次级债、国债和金融债的余额,分别占这几类债券发行总余额的69.6%、45.5%、12.1%和11.6%。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,保险机构进入债券市场,对提高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,改善资金配置效率,推动债券市场发展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保险市场发展与债券市场展息息相关。保险资金带有明显的负债特征,偿付期限较长,追求的是长期稳定的收益,资金的安全性始终是第一位的投资原则。因此,各类债券特别是政府债券是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的资产类别,是保险资金追求长期稳定收益很好的投资工具。今后,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,鼓励市场创新,利用债券市场提供的平台,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,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,促进保险市场与债券市场的良性互动、和谐发展。我们也衷心希望,在债券市场未来发展过程中,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百尺竿头,更进一步,在完善市场基础建设,提高市场运作效率,增强市场服务功能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。
最后,我祝愿我国债券市场,在保持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规范和完善,为促进金融市场建设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谢谢大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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